2007-5-22 14:41
xwp1628
广州市2007年高校应届生户口调入政策(办理广州市户口)
广州市2007年高校应届生户口调入政策(办理广州市户口)
一、申请的学历要求:
1、2007年应届毕业生,本科以上学历(含本科),取得学位证。
2、2005、2006年毕业,办了暂缓就业的本科以上学历(含本科),取得学位证的毕业生。
二、所需提供的材料:
1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一份(原件)
2、就业协议书三份(原件)
3、身份证复印件
4、现工作单位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、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各一份。
三、户口:
1、如果有亲属或朋友户口在广州的,可以将户口迁往其所在地;
2、如果有物业在广州,可以将户口迁往物业所在地;
3、集体户口;
4、所办的户口均为广州市正式户口(可以落在番禺和花都区)。
四、办事程序:
1、应届毕业生将(二)项中的材料送到我司;
2、我司向广州市人事局报送材料,申请接收计划;
3、广州市人事局核准后,向学生发广州市的接收函(二份),并通知收费;
4、学生将接收函交给学校,毕业时由学校发派往广州的《报到证》和《户口迁移证》;
5、学生毕业后本人持:毕业证、学位证、报到证、党团关系、户口迁移证到我司报到;
6、我司为学生申请入户广州的指标卡,指标卡下来后,学生本人去入户所在区的办证中心办理户口本的登记和身份证;为集体户口,则我司全部办好后学生来领身份证。
联系人:辛先生 联系电话:020-85614065/95转606 手机:13694271073 传真:856143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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